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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裏的這二個寶貝,感情好時如膠似漆,但吵起架來卻也不遑多讓。
在車上,姐弟倆又開始打架,你碰我一下,我打你一下。
以往的我,只是在前座喊著:你們一定要這樣打架嗎?難道不能相親相愛嗎?
其實,這種方式真是糟透了,孩子一點感覺也沒有,只有我在前座滿肚氣憤。
今天,我不動怒。在拔拔停好車子後,請二個孩子到我面前來。
喜歡打架何苦在後座碰來碰去,喜歡打就光明正大打個夠吧!
讓翔翔先動手,正在氣頭上的他,狠狠的往又又身上打了一下。
接著,換又又動手,她也在翔翔身上打了一下。
一來一往,大概打了三次左右,二個孩子停止了互打的動作。
在河濱公園偌大的停車場,我讓姐弟倆在車邊罰站,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。
十分鐘的時間對這樣的情境來說,實在是陌明的漫長。
結束罰站後,二個孩子握手、相擁言合。姐弟倆接下來的互動,還真令我吃驚。
帶孩子到河濱公園就是想讓他們在涼爽的午後運動筋骨。
當他們準備到車上拿水壺時,又又竟然開心的對翔翔說:
『翔翔,我幫你拿水壺就好,你在這裏等一下。』
這樣的互動讓我很難相信,上一分鐘姐弟還因為打架被罰站了。
原來,相同的情節使用不同的方式處理,會有如此相異的效果,真是令人愉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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